为了切实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县直机关纪工委实行“五个一”,真正履行好纪工委的监督责任。
一是每天对干部到岗情况进行一次督查。主要是督查干部上下班情况、迟到早退情况和在岗工作情况,对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的给予警示提醒,两次的给予诫勉谈话,三次以上的给予纪律处分。二是每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主要是组织学习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执纪能力。三是每月对八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抽查。主要是对工委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干部作风等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发挥纪工委的监督职能。四是每季度各股室向纪工委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末,各股室负责人向纪工委就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汇报,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后一步工作打算和工作安排。五是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年底,纪工委对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树模的一个重要依据。